友众信业金融贷款6.8万到手仅3.8万 律师:贷款利率有上限

时间:2021-12-28 作者:admin

  顺德勒流的梁女士前年因为资金周转问题,向贷款公司贷一笔款,谁成想到手的钱被“拦腰斩断”,逾期还款就被电话轰炸,扰的梁女士一家都不得安宁。

  “实际到账金额跟他们所说下款金额差很远,你叫我怎么心甘情愿去还这笔钱呢”,梁女士说。

  事情要从2019年11月底讲起,因为资金紧张,梁女士急于贷款,于是到上网浏览一些贷款广告。很快一位姓邓的业务员主动找到梁女士,梁女士说他是“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”的员工,并宣城放款快,没有“砍头息”。

  “他说不用手续费也不用服务费的,找了我两次,然后我就过去办了嘛”,梁女士说。

  2019年11月26号,梁女士来到位于禅城恒福商业中心的“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”,在提供身份证、银行卡和相关公司、家庭等信息之后,很快完成了整个贷款流程。

  梁女士介绍,这笔贷款一共68200元,分36期还款,每期还款2182.4元,她觉得可以接受,双方当时签订了一份纸质合同,不过对方却没有将合同给梁女士,两天之后钱就到账了。

  “通过电话告诉我,你可以去打款了,到账的时候是38230元,借的是68200元,实际到账差了一大半”,从梁女士的银行流水可以看到,11月28号梁女士收到68200元贷款,随后同一时间被扣除了4笔费用,其中第一笔5772元,转给了“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商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”;第二笔4200元转到了“信诚(消费入金)”;第三笔、第四笔分别为10000元,都是转给了“百度服务”,全部转完之后,68200元就变成了38230元。梁女士表示,这不是“砍头”而是“腰斩”。

  “他们只是咬死说以电子合同为准,有那个服务费什么的”,梁女士说。

  在梁女士的要求下,对方出具了电子合同,上面就显示梁女士结款68200元,其中服务费用的款项中明确标注,梁女士应该向平台支付服务费,借款时一次性预缴全部服务费,总额共计24200元。

  而另一笔扣除是“佛山市商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”的5772元,在电子合同中就没有提及,梁女士觉得很不合理。

  “首先没有给我纸质合同,第二只是过后发了一个电子合同,这算不算阴阳合同呢”,目前梁女士已经还了23期的贷款,共计50195.2元。

  她认为按照实收的38200款项计算,自己早就还清了债务,所以她不想继续做“冤大头”,但是刚刚逾期了两天,就遭遇了“电话催收”。

  随后记者联系到当时跟梁女士对接的销售人员邓女士,对方说目前公司佛山的门店都已经撤场了,具体的业务她也不知情,“我只是安排对接帮她去操作的,具体操作是公司这边安排的”。

  于是记者又联系了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的官方客服电话。工作人员就表示,平台确实扣除了24200元的服务费,至于另外的5772元,他们也不清楚。

  “查了一下你的银行卡流水,给您放宽的是68200元,我们这边是分3次划扣了,两笔的话是10000元,一笔是4200元,(记者:那还有一笔5700元呀)那个5700元我们这边没有记录,这个不是我们划的”,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说。

  记者也尝试联系了扣除梁女士5772元的“佛山市商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”,但该公司登记的电话却是空号。

  记者也咨询过专业人士,经过计算,梁女士这笔贷款的年利率高达42.53%。有律师指出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,民间借贷超过贷款利率4倍的话,是不合法的。目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一年期3.8%,五年期为4.65%,梁女士的情况已经明显超出,超过的本息可以不用支付。

  “无论你是以什么明目,比如说以其他费用,或者违约金,或者利息,均合计不得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,(贷款人)应该按收到的贷款金额来还,如果核算一下已经还的金额超过本金及法律规定的利息的话,她是不需要返还的,打电话骚扰的话,那也属于暴力催收的一种,可以选择报警处理”,律师说。

  这些网上的“小广告”的真实性有待考究,当中可能陷阱多多,所以大家平时借款的时候要多多小心。

  

(责任编辑:马先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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