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宝支付违法被罚411万 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

时间:2022-1-8 作者:admin

 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7日讯 近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披露了行政处罚决定书(京汇罚〔2021〕18号)。 

  决定书显示,易宝支付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,《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》(汇发〔2015〕7号文印发)第八条。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九条,对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处以410.73万元罚款。 

  相关法律法规: 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九条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,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,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,处逃汇金额30%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逃汇金额30%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 

  以下为原文: 

  易宝支付违法被罚411万 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

(责任编辑:关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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